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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環(huán)境空氣質量實時監(jiān)測數據顯示,2月10日2時起,西安市空氣質量指數持續(xù)上升,2月11日3時至11時,已處于重度污染水平,且無明顯下降趨勢。經省空氣質量預報中心與省氣象臺2月11日10時會商:2月11日至14日,關中地區(qū)受逆溫、高濕等不利氣象條件影響,大氣擴散條件較差,污染物持續(xù)累積,空氣質量持續(xù)轉差。預計,2月11日至14日,西安市將出現持續(xù)重度污染過程。
為保護公眾健康,降低大氣污染強度,根據《陜西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關于提示應對重污染天氣的函》(陜重污染天氣辦〔2019〕9號)要求,按照《西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(2018年修訂稿)》規(guī)定,經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批準,指揮部辦公室決定發(fā)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信息,從2月11日14時起啟動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(Ⅱ級應急響應),
一、健康防護措施
1.兒童、老年人和呼吸道、心腦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盡量留在室內,避免戶外活動;一般人群減少戶外活動和室外作業(yè)時間,確需戶外活動或作業(yè)的,應采取防護措施。
2.衛(wèi)生部門督導醫(yī)療衛(wèi)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就醫(yī)指導和診療保障;增設相關疾病急(門)診,增加醫(yī)護人員;引導市民有序就醫(yī),提高全市醫(yī)療接診效率。
二、建議性減排措施
1. 公眾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;駐車時及時熄火,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。
2. 公眾盡量減少涂料、油漆、溶劑等含揮發(fā)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。
3. 企事業(yè)單位可根據空氣污染情況實行錯峰上下班。
4. 交通、地鐵、城投等單位增加公共交通運力保障,鼓勵市民綠色出行。
5.生產過程中排放大氣污染物的企事業(yè)單位、各類工地等,自覺調整生產工期,可在達標排放的基礎上提高污染治理設施效率,調整有大氣污染物排放生產工藝的運行時間,主動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量。
三、強制性減排措施
1.公安部門做好全市范圍內低速汽車、混凝土罐車、建筑垃圾、渣土、砂石運輸等高排放車輛的禁行工作;燃料種類為柴油的重型貨車禁止上路行駛;依據市環(huán)保局、市交通局、市公安局聯(lián)合發(fā)布的《關于冬防期實施機動車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》(市環(huán)公告〔2018〕4號)做好限行區(qū)域內20%社會車輛的限行管控工作,同時實施過境重型載貨車繞行西咸北環(huán)線疏導措施;加強“高峰”時段交通疏導,減少車輛怠速時間;加大煙花爆竹執(zhí)法檢查,強化違法違規(guī)行為打擊力度。
2.建設、城管、市政、交通、水務、軌道、城改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,督導全市范圍內除搶修搶險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設、出土、拆遷、建筑垃圾消納場等施工單位停止涉土作業(yè),各類工地禁止噴涂粉刷、護坡噴漿、建筑拆除、切割、土石方等施工作業(yè)(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響),以柴油為燃料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停止使用;督導全市范圍內除地鐵、搶修搶險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設施工單位停止室外作業(yè)(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響)。
3.城管、交通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強化道路保潔措施,采取“濕法作業(yè)+吸塵式清掃”等模式,在常規(guī)作業(yè)基礎上對主干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保潔作業(yè);在氣象等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增加沖洗易產生揚塵路段的頻次。
4. 建設部門督導全市兩類企業(yè)(預拌混凝土、砂漿企業(yè))停止生產。
5. 工信、環(huán)保等部門加大對重點大氣污染源的督導檢查頻次,確保大氣污染防治設施高效運轉,達標排放。
6.各區(qū)(縣)政府、開發(fā)區(qū)管委會及行業(yè)主管部門督導納入應急減排項目清單的污染源,實施重污染天氣II級應急響應減排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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